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补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四)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须在安装有身份证照片传输系统的照像点照像,并提交照相点打印的证件数字照片采集回执)。
1、受理,派出所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2、审核,派出所窗口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给领导审批,审批完后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
3、收费,申请人到派出所窗口缴费
4、核发驾驶证
1、市车管所办事大厅: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
2、西部办证中心服务窗口: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6号
3、车管业务服务站: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38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